2024年1月23日,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公布了《2023年浙江居民人均收支主要指标》。
文件载明2023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997元,人均生活消费支
出47762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通知》(浙高法明传[2021]158号),浙江地区(除宁波市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74997元/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按照新标准47762元的标准进行计算。
因此,浙江省(宁波市除外)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按照74997元/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47762元/年进行计算。宁波市为计划单列市,单独适用宁波市相关赔偿标准,不适用浙江省标准。因宁波市数据暂未公布,最新标准需公布后确定。暂时可按2022年度的标准,即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按照76690元/年的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47916元/年的标准进行计算。
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
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
(一)受害人60周岁以下
【残疾赔偿金=浙江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997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二)受害人在60周岁-75周岁之间
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
其他赔偿项目
(二)护理费
(三)误工费
(四)丧葬费
(五)交通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七)营养费
(八)精神损害抚慰金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十)康复费
(十一)后续治疗费、适当的整容费
(十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