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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省工伤赔偿最新标准(2023.12月更新)
2024-01-22
赔偿项目一览表
注: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工伤赔偿责任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各赔偿项目具体核算
1.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住院费、药费等因工伤产生的费用。
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进行支付。
赔偿主体:
工伤保险基金
备注:丙类药物工伤保险基金存在不报销的情况,会有员工自担的风险。
2.康复费
康复费是指工伤员工至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赔偿机构:
工伤保险基金
3.伙食补助费
伙食补助费是指住院期间的伙食费。
赔偿标准:
工伤职工住院进行治疗或者康复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百分之三十五的标准,根据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计算确定。
赔偿主体:
工伤保险基金
4.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是指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赔偿标准: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本市、县以外地区进行治疗或者康复的,其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按照当地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
赔偿主体:
工伤保险基金
5.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是指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赔偿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标准
赔偿主体:
工伤保险基金
6.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赔偿标准:
按照原工资福利,按月支付;时间不超过12个月,情况严重,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赔偿主体:
用人单位
7.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是指不能生活自理的工伤职工在住院停工留薪期间的需要生活护理的费用和评定伤残后需要生活护理的费用。
赔偿标准:
赔偿主体:
停工留薪期间的生活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后的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赔偿标准:
赔偿主体:
工伤保险基金
9.伤残津贴
赔偿标准:
赔偿主体:
一至四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负责。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赔偿标准:
赔偿主体:
工伤保险基金
1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赔偿标准:
赔偿主体:
用人单位
“工亡职工”赔偿项目及标准
12.丧葬补助金
赔偿标准:
6个月
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6237元/年÷12月×6月=48118.5元。
赔偿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13.供养亲属抚恤金
赔偿标准:
赔偿主体:
工伤保险基金
1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赔偿标准: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倍:49283元/年×20=985660元
赔偿主体:
工伤保险基金
注:以上数据仅作参考,具体赔偿金额及项目以社保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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