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要履行报告义务各地法院存在争议
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口径往往有地域性,对于要求员工履行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报告义务是否合理,以及如不履行是否可以不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各地法院存在不同观点。
依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若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